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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市科协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3-25 【字体:    

机关各部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景德镇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景党发[2014]6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对市科协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市科协党组决定,在市科协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期间,成立市科协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现就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工作职责、工作制度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汤武辉

  副组长:莫丽华 黄志虹

  成 员:刘春瑾 徐端端 袁宝兰

  韩景昌 龚 超 翟淑云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1.按照市委实践办要求,研究部署科协教育实践活动。2.加强对科协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了解掌握活动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重要问题,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有效开展。3.做好市委实践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黄志虹

  副主任:徐端端  

  办公室内设综合组和宣传组两个工作组。

  1.综合组。组长:黄志虹,成员:龚超、袁凯。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运转、联络协调、公文办理、会务服务、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后勤保障等工作。

  2.宣传组:组长:徐端端,成员:韩景昌、饶 玥、江玉婷。具体负责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工作、学习教育工作、编制活动简报等。

  三、工作制度

  (一)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1.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和主持,原则上每个环节召开一次,或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2.议题由领导小组组长确定,或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并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

  3.会议由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形成会议纪要。

  4.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贯彻市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指示精神和部署要求;听取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有关情况汇报;讨论解决遇到的重要问题;提出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指导性意见。

  5.领导小组会议参会人员的范围,可根据所讨论议题需要安排领导小组成员全部或部分成员参加,也可请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制度

  1.会议由办公室主任召集和主持,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会议由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2.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市委精神以及市委实践办、本局领导小组的有关指示要求,研究落实相关工作事项。

  3.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参会人员的范围,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也可根据需要请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三)调查研究制度

  1.领导小组成员要深入开展调研活动,指导教育实践活动开展。

  2.领导小组办公室可适时进行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特此通知

  

  

  

  中共景德镇市科协党组

  201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