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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的意见
【信息来源:】 【信息时间:2014-01-23】

中共江西省委文件赣发【2012】2号1月18日印发,全文如下:

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的意见

(2012年1月18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的部署要求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全省科协组织和广大科技工作者在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中的重要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的重要意义

  1.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江西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的需要。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最根本的是要依靠科技的力量,最关键的是要大幅度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江西已站在一个新的发展起点上,实现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的宏伟目标,迫切需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迫切需要加快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迫切需要广大科技工作者不懈进行创造性实践。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对于更好地发挥科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更好地发挥广大科技工作者的自主创新先锋作用,推动江西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具有重要意义。

  2.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中央高度重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的战略任务,这为科协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发挥协同作用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有利于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增强公众运用科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形成讲科学、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社会风尚;有利于在全社会广为传播科学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科学精神,引导公众抵制迷信,破除陋习,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保持健康向上的社会心态,促进社会和谐。

  3.加强新时期科协工作,是做好新形势下党的群众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群众基础的需要。科协组织是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新形势下,要把广大科技工作者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必须充分发挥科协组织团结科技工作者的作用,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智慧和力量,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搭建更广阔的人才成长平台,营造创新人才竞相涌现、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

  二、充分发挥科协组织的职能作用

  4.科协组织要致力于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与发展,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科协组织要积极促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增长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提高转变,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导向,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投身创新型江西建设,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提高产业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搭建学术论坛、“学术年会”、“学术沙龙”等平台,不断提高学术交流质量和实效。加强“院士工作站”建设,推动产学研结合,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积极建设“科技思想库”,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把科协组织为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独特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5.科协组织要致力于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更好地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科协组织要充分发挥科普工作主力军的作用,认真履行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全面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切实做好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按照“政府推动、全民参与、提升素质、促进和谐”的要求,广泛深入开展群众性、基础性、社会性科普活动,推动形成社会化科普工作格局。认真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和“科普惠农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农技协、科普示范基地、科普带头人科技兴农、科技致富示范带动作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办好农村致富技术函授大学,大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积极组织实施社区科普益民计划,广泛开展各类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和社区科普活动,提升城区居民科学素质,形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开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培养青少年良好的科学态度和兴趣,提升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扎实推进科普资源共建共享,加大科普资源开发力度,努力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高效的科普服务。

  6.科协组织要致力于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更好地为科技工作者服务。科协组织要认真履行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职责,在党委和政府同科技工作者之间建立畅通稳定的双向沟通渠道,在为科技工作者服务方面更加突出为科技人才成长服务这个重点,使科协组织成为党管人才的重要助手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重要平台。积极举办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学术交流活动,促进科技工作者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加大实施“远航工程”的力度,为优秀中青年学者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与进修深造提供机会和帮助。大力宣传和奖励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规范学术行为,培育创新文化,努力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深入开展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及时反映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和诉求,维护科技工作者合法权益。加强对科技工作者特别是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和离退休科技工作者的关心和爱护,协调各方力量为他们多办好事实事,提高科技工作者的满意度。

  7.科协组织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建好科技工作者之家。按照哪里有科技工作者、科协工作就做到哪里,哪里科技工作者密集、科协组织就建到哪里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科协基层组织建设,大力发展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和农技协,健全乡镇街道科协和社区科普组织,积极鼓励在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等新经济和社会组织中建立科协基层组织。科协基层组织应配备至少1名专职或兼职科协工作人员。加强科普志愿者、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科普大使等科普队伍建设,扩大专兼职科普工作者队伍。要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加强科协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科协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努力培育一支高素质的科协工作者队伍,不断提高科协工作的科学化水平,使科协成为名副其实的科技工作者之家。

  三、切实加大对科协事业发展的支持

  8.支持学会创新发展。科协所属学会是按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及其相关科学的学科组建或以促进科学技术发展和普及为宗旨的学术性、科普性社会团体,是科协的组织基础。各级科协和民政部门要积极探索健全学会组织和功能、有效管理学会、支持学会科学发展的办法和措施。地方税务部门对科协及所属学会开展的科技咨询服务活动要予以优惠政策支持。学会挂靠单位要重视和支持学会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经费保障。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学会在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支持学会发挥独立客观、智力密集的优势,积极主动向学会转移科技评价、科技人员评价、科技奖励、科技培训、继续教育等社会化服务职能。

  9. 支持科普能力建设。科普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大力支持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加大实施“科普能力建设工程”的力度,鼓励和引导社会、企业积极参与各类科普场馆设施建设。“十二五”期间,各设区市已建有科技馆的,要进一步丰富展教内容,尚未建科技馆的,要积极创造条件进行规划建设;各县(市、区)要加快建设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满足公众科技教育需要的综合性或专业性科普活动场所;乡镇、街道要加强科普活动站(室)、科普画廊等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新闻出版与文化部门要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力度,繁荣科普创作。工商、财税等部门要鼓励支持科普产品的研发、生产、集散和服务,促进科普文化产业发展。宣传部门要重视和加强新闻媒体科技传播管理,支持和推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等免费开辟科普专栏(专题)。

  10.保障科协事业发展经费需要。各级政府要按照《科普法》、《江西省科普条例》和赣府字[2006]16号文件的要求,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提高科普投入水平,保障科普工作顺利开展。凡“十一五”期末科普专项经费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设区市、县(市、区),2013年底必须落实到位。

  四、进一步加强对科协工作的领导

  11.切实把科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科协工作是科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科协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听取1次科协工作汇报,了解科协开展工作情况,研究解决科协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政府要把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目标责任考核机制。

  12.全面加强各级科协组织建设。各级党委要支持科协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选好配强科协领导班子,选派政治素质好、专业素养高、组织协调能力强的干部到科协组织工作,不断优化科协领导干部结构;关心科协干部成长,加强对科协干部的管理、培养、交流和使用。各级党委和政府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合理设置科协人员编制。充分发挥政协科协界委员在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上参政议政的作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制定科技、教育等相关政策时,应充分听取科协组织的意见。

(此件发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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